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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烟草专卖局2026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7-31   来源: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河间市烟草专卖局根据《河间市2026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决定对辖区卷烟零售企业开展联合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河间市烟草专卖局依照《河间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制定抽查工作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抽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抽查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烟草专卖局

配合部门: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商户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升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与靶向性,本次抽查将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抽查。严格遵循高风险高比例、低风险低比例的原则科学抽取检查对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五、抽查事项

随机抽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是否有卷烟零售许可证,是否销售假私卷烟,是否销售非本店配送卷烟;卷烟条盒激光码是否与卷烟零售许可证一致,是否存在销售霉变卷烟等行为。

六、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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