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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获证企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01   来源:

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2026年河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按照《河间市有关部门2026年拟发起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抽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抽查时间

202621日至20264月30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四、抽查对象范围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已成立存续状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中抽5%;从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中抽取5%。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深度融合,提升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与靶向性,本次抽查将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抽查。严格遵循高风险高比例、低风险低比例的原则科学抽取检查对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五、抽查事项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河间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

六、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监管部门。

(二)各监管部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各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形成执法合力。特别是对认领、匹配人员等重要环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人员(双随机联络员)要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平稳、有序,取得实效。同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指导、解答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防止抽查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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