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间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 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承办部门 | 是否跨部门 联合检查 |
| 1 | 对公路工程 (新改扩建) 质量安全的监 督检查 |
辖区内公路新改建工程 |
1、《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对同一企 业同一标 段每年不 多于2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2 | 对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检测机 构的监督检查 |
辖区内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1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3 | 对公路建设工 程市场的监督 检查 |
辖区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九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2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4 | 对公路养护工 程市场的监督 检查 |
辖区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2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5 | 对公路工程 (养护)质量 安全的监督检 查 |
辖区内公路大中修工程 |
1.《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五条 |
对同一企 业 同 一标 段每年不 多于2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6 | 对道路运输及 相关业务经营 场所、客货集 散地进行监督 |
1.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机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企业 2.县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 3.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2.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4.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八十二条 5.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6.《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8.《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对同一企业每年不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随机抽查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不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 |
| 7 |
对巡游出租汽 车经营行为的 监督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2.《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五十一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随机抽查适用部门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不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 |
| 8 |
对网约车市场 的监督检查 |
网约车经营者 |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2.《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五十一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随机抽查适用部门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不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 |
| 9 |
对城市公共汽 车和电车客运 的监督检查 |
城市公交经营者 |
1.《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七条 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3.《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五十一条 |
对间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随机抽查适用部门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不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 |
| 10 |
对汽车租赁行 业的监督检查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 |
《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第五十一条 |
对同一企 业每年不 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随机抽查适用部门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不适用跨部门联合检查 |
| 11 |
对交通运输工 程招标投标行 为的监督检查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辖区内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对同一项 目每年不多于1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 12 |
对交通运输行 业安全生产的 监督检查 |
辖区内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 |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二款 |
对同一金 业每年不 多于4次 |
现场检查 |
河间市交 通运输局 |
河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
否 |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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