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河间市行政审批局对河北鑫昌盛线缆有限公司电线生产新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6月3日- 6月3日(1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赵建良
联系电话:0317-7578027
附件:河间市行政审批局6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河间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河间市行政审批局6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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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文件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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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大强汽车板簧有限公司汽车板簧及其配件技改项目 |
2026.6.3 |
河审批(环评-表)[2026]第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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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顿瀛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挤塑板生产扩建项目 |
2026.6.3 |
河审批(环评-表)[2026]第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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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间市占海汽车零部件厂汽车滤清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2026.6.3 |
河审批(环评-表)[2026]第35号 |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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