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统计局
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
各乡镇、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股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依据《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河北省统计局的执法事项清单内容,现制定河间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现予以公布望遵照执行。
河间市统计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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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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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类别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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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农村、工业、能源、投资与建筑业、贸易外经、人口和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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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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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涉外调查机构是否具备涉外调查资格和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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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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