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间市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建设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以良法善治护航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河间筑牢法制根基。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法治理念根基
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和引导作用,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培训,带头学、带头讲,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相关内容8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执法程序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年共公示执法信息70余条,审核重大执法决定70余件,执法过程记录完整率达到100%。
2.加强企业监管
充分运用分表计电、在线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强化企业监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理念,通过指导、劝导、约谈等方式,引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落实入企审批和入企扫码制度,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要求,积极落实“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柔性化执法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正面清单、污水处理厂、白洋淀流域涉水企业等专项检查行动,2025年,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36起,拟处罚金额253.24544万元。同时,按照市局要求开展“散乱污”再排查行动,发动、发挥乡镇主体责任开展排查,排查发现2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
3.落实“双随机”制度
今年以来,共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工作10次,检查企业41家,未发现问题。开展本部门随机抽查任务4次,检查企业148家次,发现问题65个,其中立案处罚3家。
4. 强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
为推动《河北省行政调解职责指导清单(2025年版)》落地见效,提升依法行政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我分局研究部署成立行政调解室,明确工作方向、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为依法高效化解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相关民事纠纷及行政争议奠定基础。行政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行政讼源治理的有效途径。我分局将及时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深入做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我市A级企业0家、引领性企业7家、B级企业35家。目前我市共申报1家引领性企业,15家B级企业,7家企业已通过省厅现场审核,认定为B级企业,绩效级别已调整。7家企业已经通过沧州市局现场核查,正在等待省厅现场审核。
2.预警期间管控情况:以夜间督导帮扶为抓手,分管副市长和分局班子成员全部深入企业一线,组成12个督导帮扶小组,对工业企业进行夜间督导帮扶检查。同时,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控移动源,加强面源管控,确保PM2.5和PM10等污染物浓度有效降低。预警管控期间,我分局共出动3500余人次,检查企业5400余家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256个,均已整改完成。
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与服务指导。建立了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执法帮扶,实施了差异化执法监管和非现场执法等措施,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4.环境信用修复工作。今年以来,对“信用中国”以及政府网站公示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满3个月的企业进行环境信用修复;截至目前,指导帮助整改到位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10余家,通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修复,积极践行深化优化服务企业工作,引导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企业信用、助力企业发展,维护失信企业正当权益,全力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落细。
5. 推进普法宣传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法规白皮书料800余份、发放环保手袋300个、法律法规展板10块,悬挂横幅8个、受理群众解答20件,参加人员达到上千人,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 强化业务培训
我分局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经典案例剖析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全年共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10余次,参与人员达300人次。同时,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公职律师考试,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目前,我分局有2名同志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平台助力效率高
为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执法铁军,我分局立足实际,以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为重要抓手,依托河北省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库,持续推动执法队伍素质水平整体提升。截止2025年底,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情况均可达到30课时以上。河北省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库平台涵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标准、政策规定、法治环保明白纸等六大板块,已收录2670个文件,提供文件快查、高级检索等功能,方便用户按标题、正文等方式精准查找资料。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与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局方面职业律师刘晓霞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我分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代理诉讼、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生态环保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案件办理程序及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科积极履职,尽职尽责督促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开展。同时,法制科、执法大队及各科室积极履职,积极挖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自2018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件,赔付金额96.367368万元,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六)落实会前政治理论学习及学法情况
以每周一例会为契机,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两手抓”,同步纳入会前学法计划。深入学习宪法、党章党规和各项行政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同时系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环保卫士”的业务水平,确保不偏废、同步提升、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七)执法案卷制作情况及案卷评审情况
1.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卷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2.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办案质量,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采取省厅统一组织、市县交叉互查、普遍稽查与重点稽查相结合方式稳步推进案卷评审工作。2025年度我局已评审其他地区案卷82个,通过评审案卷46个,未通过评审案卷36个,一票否决案卷36个,未出现超期未评审案卷的情况。我分局评审案卷情况2次受到省厅表扬。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部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面对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突发的法律问题时,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
2. 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程度还不够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如赔偿范围的界定、赔偿标准的确定、赔偿资金的管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三、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我分局主要领导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分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分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各股室职责、人员职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分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生态环保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 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定期组织环境执法大练兵考试,帮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环境相关基础知识,巩固自身业务知识储备,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2. 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广泛听取公众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4.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以良法善治护航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河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
2025年1月8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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