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依法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
二、负责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 陈兴波
三、执法机构地址
河间市曙光路与西河大街交叉口
四、执法职责与权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河间市范围内执行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行使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
五、主要执法依据
(下列法律法规为部分依据,并非全部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九)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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