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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发布日期:2025-01-08   来源: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依法将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名称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

二、负责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河间市分局陈兴波

三、执法机构地址

河间市曙光路与西河大街交叉口

四、执法职责与权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河间市范围内执行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行使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

五、主要执法依据

(下列法律法规为部分依据,并非全部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八)《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九)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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