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纠治行政执法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
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人员无权限,未取得执法证件却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擅自部署专项检查,或应联合部署专项检查的,单独部署;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违反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3182361
(二)来信受访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武垣北街204号市司法局1楼(105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邮编:062450
(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为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问题线索,刑事案件、司法争议、政府服务保障、已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等事项,不属于本次线索受理范围,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注明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沟通。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压制、打击报复举报人。
(三)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反映内容应尽量具体详细,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四)行政执法监督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行为,不能代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救济渠道。如涉及行政赔偿、执法决定存在争议等问题,应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河间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0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