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司法局 - 事前公示

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来源:

河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对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件规范性文件修改。

对于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文件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和沧州市的政策,


重新按照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发布后实施。

附件:1.河间市废止、失效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河间市修改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河间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河间市人民政府        

                                                             2024821     


附件1

河间市废止、失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废止或失效

备注

1

《河间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河政发〔2018〕46号

废止

2

《河间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河政发〔2018〕47号

失效

3

《河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间市农用灌溉取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规〔2022〕3号

失效

附件附件


附件2

河间市修改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修改内容

修改依据

备注

1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间市光伏扶贫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规〔2022〕1号

部分相关内容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


附件3

河间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总表

处理结果

类别

数量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开发区、部门规范性文件

1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0

已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开发区、部门规范性文件

2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0

已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开发区、部门规范性文件

1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0

列入修改计划的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府及其开发区、部门规范性文件

0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

0


网站地图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