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河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河间市水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

河间市水务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工作综合规划、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对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核、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协调落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监督工程安全运行,配合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解水事纠纷,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三、负责河间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沧州市委、沧州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办理县级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县级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履行河湖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间市水务局为河间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辖办公室、人事财务股、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建设防御安全股、农村水利监管股、规划设计股、河长办综合股、河长办监督股八个科室。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党群等工作。

联系人:韩君艳

联系电话:0317-3239777

2、人事财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人:孟勇

联系电话:0317-3239789

3、水政水资源管理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对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317-3239787

4、建设防御安全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有关技术标准。负责引调水工作,承担全市引调水配套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主要(含骨干)洪河道的防御江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联系人:赵秋霜

联系电话:0317-3239769

5、农村水利监管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联系人:郝冬

联系电话:0317-3239796

6、规划设计股。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人:桑文正

联系电话:0317-3239772

7、河长办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等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联系人:赵冲

联系电话:0317-3239776

8、河长办督察股。负责对县级总河湖长、县级河湖长督办事项进行督察。

联系人:赵冲

联系电话:0317-3239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