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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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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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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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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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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4)
- 主题词:
- 文号: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14)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在我市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批次香蕉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香蕉。
被抽样单位名称:河间市农家果园水果店。购进地点:河间市果子洼堤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四季香蕉门市部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购进日期:2024-7-9。
被抽样单位名称:河间市邢小路商店。购进地点:河间市果子洼堤口农产品批发市场。不合格项目:吡虫啉。购进日期:2024-7-8。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经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河间市农家果园水果店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虽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但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罚款处罚。
经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河间市邢小路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经追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来源于肃宁县建坡冷库,已函告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1批次龙眼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龙眼。
被抽样单位名称:河间市茹珊商店。购进地点:河间市果子洼堤口农产品批发市场河间市白老三水果店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购进日期:2024-8-10。
经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被抽样单位河间市茹珊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经追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来源于任丘市老田水果店,已函告任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