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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2/0003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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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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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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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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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业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主题词:
- 文号: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业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间市委市政府和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河市监〔2022〕12号),决定组织开展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抽查: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广告行为检查
4.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5.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6.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7.获证产品有效性检查
8.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 31 日(含)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包括企业集团、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办事处)。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采用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抽查, B、C类低风险企业按照10%抽取, D、E类高风险企业按照20%的比例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信用监管股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不同比例、不同数量、针对不同检查对象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并按照行政区划派发检查对象名单,由各相关科室按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相关股室要按照《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实施检查前,要依据职责分工、检查对象经营范围等,确定各抽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各相关股室通过“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编组,并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各相关股室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要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信用监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抽查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股室要明确本次抽查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把控抽查进度、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抽查工作。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对口科室沟通。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股室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次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公众了解“双随机、一公开”这种新型监管方式的内涵、工作流程、结果运用及检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营造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前培训、准备等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