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娱乐场所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抽查编号2020003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抽查时间
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在我市登记的娱乐场所,抽取比例为6%。
抽查内容
1.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经营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位置。
2.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3.是否在禁止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自动派发。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