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气象局
关于印发《河间市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气办发〔2020〕3号),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气象监督管理方式,规范全市气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特制定了《河间市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间市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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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气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我局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书记对执法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监管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
1.防雷管理:防雷检测企事业单位。
2.施放气球管理:升放气球企事业单位。
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随机抽查的内容
1.防雷管理: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资质证书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防雷装置是否未经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合格报告擅自投入使用;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
2.施放气球管理: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批准文件要求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可;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是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是否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守;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是否存在非法发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是否存在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是否存在违反气象信息服务备案规定的;是否存在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或者不能证明是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是否存在冒用他人名义开展气象信息服务的、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随机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
对所有企业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河北省气象行政管理服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的,实行定向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沧州市气象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通过河北省气象行政管理服务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结果向市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沧州市气象局汇报。
河间市气象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