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农业农村局 | 1 |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标签和使用说明制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 | 实地检查 | 是否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 | 是 |
生产经营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生产经营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 | 是否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 | |||||||
生产经营品种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及授权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是否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是否登记。 | |||||||
转基因种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 | 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用明显文字标注,是否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 |||||||
2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 企业生产经营的种子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抽查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质量监督抽查。 | 否 | |
市场流通的商品种子 | 《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
其他商品种子 | 《农作物种子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