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优化监测程序完善帮扶机制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工作的通知》(冀巩固拓展发[2022]2号)《河间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防贫保”模式精准实施救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市级核实”等程序,会商市医保局等部门,对乡镇(街道)报送的名单多次进行审核,认定李*青等48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符合救助条件,对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期间发生的门诊住院全自费部分、超限价、先行自付部分费用,按照救助标准需发放救助金额94625.9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河间市农业农村局
河间市京开南路9号
监督电话:0317-3223587 12317 12345
电子邮箱:hjxczx2024@163.com
河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04月17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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