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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河间市中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来源:

河发改字2025〕42

关于制定河间市中医院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间市中医院:

为规范我市中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2016]1424号)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沧政办字[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市中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一、停车1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3小时以内收费2元;3小时以后每增加2小时(含不足2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12元。

二、对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行政执法车、工程抢险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对住院病人或陪护人员停车凭住院押金单或离休证免收停车费。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显著方式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此价格为试行价格,试行期一年,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正式价格。

                                

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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